2022-03-12三门峡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人:
张 敉 市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书超 市文广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段 军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赵焕银 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
张广见 市人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
邹 鹏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主持人:
杨占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出版局局长
时 间: 2022年3月11日08:30
杨占平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欢迎出席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三门峡市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本场新闻发布会重点是向社会发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
市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敉女士,
市文广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书超先生,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段军先生,
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赵焕银先生,
市人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广见先生,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邹鹏先生。
本场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请市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敉女士致发布词,介绍2021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情况;二是请记者朋友们就本次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首先,请市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敉女士致发布词。
张 敉
尊敬的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2021年,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和市消协各理事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维权年主题,深入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大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消费领域事前引导、事中监督、事后维权等方面积极进取、奋发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连续4年两届蝉联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各理事单位也在各自工作领域受到上级表彰,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纷呈,在2021年度绘制出了精美画卷,开启了“十四五”消费维权的新征程,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我们主动作为,着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一是进一步加强消费者协会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的工作对接,共同建立投诉和解联络平台,探索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联动,有效提高了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力度。着力解决如李女士等28名消费者投诉某瑜伽馆不履行合同的群体消费纠纷案和冯先生投诉某私营医院医疗纠纷案等一批消费侵权案件,探索出解决消费纠纷争议的新模式,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二是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从互联网交易行为、价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对我市8家电商平台进行约谈。净化了我市互联网消费环境,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助力我市经济消费增长。三是围绕促进“涝疫”期间消费增长中心工作,开通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打破属地管辖藩篱,先受理,后转交属地对接,高效、快捷处理投诉,让消费者的财产损失降至最低。保障了洪灾、疫情期间消费者维权渠道的畅通,增强群众对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感受度。四是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主动担当,靠前监督,对消费者关心的防涝生活必需品、防疫医疗用品和泡水二手车、泡水家电进行社会监督26次,发现虚假宣传、价格等问题4个,当场责令整改,确保消费环境情况总体向好,价格平稳。
一年来,我们狠抓落实,开展各项活动促进经济发展。2021年,市消协各理事单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市消协举办了2021年中秋节月饼公开测评活动,促进我市月饼产业健康发展,助力复工复产,激发市场活力,繁荣市场经济,推动消费者放心消费、合理消费,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妥善化解各类消费服务合同纠纷和侵权案件,切实强化消费者权益保障力度,同时,积极开展消费普法活动,严肃认真对待消费维权法律咨询,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1年,三门峡市法院共受理消费维权类案件37件,其中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8件,产品责任纠纷1件,其他合同纠纷28件;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出动宣传车56车次,悬挂条幅35幅、展示版面36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9700余份,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及农药合理安全使用技术,讲解辨识假冒伪劣农资知识;市文广旅局在“五一”“一节一会”“ 十一”“双百周年纪念大会”期间,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督导工作。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服务质量和秩序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消费权益保护,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整洁的消费环境。深入旅游景区、居民社区、学校等场所发放《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地图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市消防支队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了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领域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清除了一大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严肃查处了一批制假用假单位,重拳打击了一批不法商贩,有效地推动了全市消防产品市场的良性发展,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购物环境;人行三门峡中心支行与市人民法院、市金融工作局、市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三门峡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意见》,成立三门峡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调解委员会,推动“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纠纷解决,探索在线调解模式,不断增强金融消费纠纷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助力金融消费矛盾纠纷的前端化解。
2022年,我们将持续围绕中心、攻坚克难,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当好消费者的娘家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人,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人、安全底线的守护人、高效监管的实践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人,用全新的奋斗姿态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努力绘就消费维权工作新图卷,以优异的消费维权成效助推三门峡经济社会新发展,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力量!
主持人 杨占平
感谢张局长的精彩发布!接下来,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请记者朋友在提问前先通报所属的新闻机构。提问现在开始。
河南日报:
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是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请问,金融消费者在接受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时,享有哪些知情权?另外,畅通金融消费者权利救济渠道,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化解金融领域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请问市人行近年来在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张广见
首先,我来回答第一个问题。知情权是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2020年11月1日生效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对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指出:“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依据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特性,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下列重要内容:
(一)金融消费者对该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变更、中止和解除合同的方式及限制。
(二)银行、支付机构对该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三)贷款产品的年化利率。
(四)金融消费者应当负担的费用及违约金,包括金额的确定方式,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五)因金融产品或者服务产生纠纷的处理及投诉途径。
(六)银行、支付机构对该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七)在金融产品说明书或者服务协议中,实际承担合同义务的经营主体完整的中文名称。
(八)其他可能影响金融消费者决策的信息。
关于第二个问题。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和安排。就辖区而言,人行三门峡市中支高度重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积极推动金融与司法协作,促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辖区落地见效。2020年7月,与市人民法院、市金融工作局、市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三门峡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意见>的通知》,同年10月与市金融工作局、市银保监分局联合制定了《三门峡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方案》。2021年6月,与市金融工作局、市银保监分局联合下发《关于成立三门峡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调解委员会的通知》。6月18日,依托市金融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三门峡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调解委员会,正式受理金融纠纷调解申请。三门峡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三门峡市在金融消费纠纷第三方非诉解决机制建设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实现了金融纠纷调解组织“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人民银行已经处理金融调解纠纷2起,较好地维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加强与市法院系统的诉调对接,争取更多的金融纠纷案件通过调解委员会实施调解,推动调解委员会作用更好发挥。同时,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建立金融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要求,推动案例在线诉调对接,切实提高调解效率,不断增强金融消费纠纷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助力金融消费矛盾纠纷的前端化解。
大河报:
我们都知道,消防安全无小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关注度高。能否介绍一下在确保消防产品安全方面,消防部门有哪些职责、并做了哪些工作?
邹 鹏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全市消防工作的关心支持,也非常感谢这位记者老师的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下什么是消防产品。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我们常见的灭火器、应急灯、消防报警、喷淋、消防车以及防火门等消防器材都属于消防产品。目前,对消防产品的监管主要集中在生产、销售与使用领域,我们消防部门是负责消防产品使用领域的监督检查。
消防产品是防范与扑救火灾的重要保障,尤其灭火类消防产品更是我们消灭火灾的最后一道屏障。消防产品不同于其他一般商品,它关系到大家的生命安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就如同一颗颗定时炸弹,在火灾发生时非但不会起到应有作用,甚至会对操作人员造成意想不到的伤害,最终致使火灾的扩大蔓延。
我们消防部门高度重视消防产品使用领域监督执法工作,过去的一年,通过对消防产品使用领域的监督检查、宣传培训、辨假打假,以及在生产、销售领域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业务联动,有效净化了全市消防产品市场环境,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1年,三门峡市消防救援支队、三门峡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消防产品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两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集中开展“3·15”消防产品联合检查的通知》与《关于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消防产品全领域的监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消防产品上下游追溯,并通过常态化联合检查,打击了消防产品制假、售假、用假的违法行为。2021年,消防部门共完成消防产品使用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十余起,抽样送检7批次,并依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1·9”消防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消防产品辨假打假宣传,共在省级电视台报道1次、省级其他媒体发稿2篇,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消防产品的识假辨假能力。
2022年,消防部门将持续推进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联合协作,持续优化信息共享机制,持续增强联合检查执法频次与力度,持续打击消防产品制假、售假、用假违法行为,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出自身努力。
谢谢大家!
凤凰网:
我们知道,农产品质量现在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门话题,想请教一下,农业农村部门在推行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另外,在加强种子、农药、化肥监管等方面,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了哪些工作?
段 军
首先,我介绍一下市农业农村局在提升农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行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在全市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三农〔2021〕81号),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共同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衔接,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顺利实施。二是加大监测检验力度。在做好日常“瘦肉精”农药残留等违禁物快速检测的基础上,加大对附证上市农产品的抽检力度,确保取得合格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2021年全市共开展农药残留及“瘦肉精”快速检测39235批(次),定量风险检测1513批(次),监测合格率100%。三是强化行业监管。我们将合格证开具纳入农产品治理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种植、养殖企业规范开具合格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关;同时强化对开具合格证的合规性和真实性检查,严厉打击开具虚假合格证等行为。
自2020年3月在全市试行合格证制度以来,通过农业农村部门的大力推行和广大种植养殖主体的积极参与,全市共有292家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开具合格证。2021年共开具合格证20795张,附证上市农产品3.7万余吨。下一步,我们将把大力推行农产品质量合格证纳入重要工作范畴积极作为,狠抓落实,确保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推行顺利实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其次,市农业农村局狠抓打击种子、农药、化肥假冒伪劣等行为。
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城乡结合部、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领域,加大整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在种子方面,严查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在农药方面,严查无《农药经营许可证》销售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在肥料方面,严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我们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有效维护了种子、农药、化肥市场秩序。
黄河时报:
我们都知道,近几年,三门峡市大力发展文旅文创产业,请问,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作为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的主管部门,在强化文旅市场监管、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的措施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外,近两年疫情对全国旅游市场的冲击比较大,想问一下,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的情况下,对游客的优惠政策又有哪些呢?
张书超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紧紧围绕文旅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一是开展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等宣传引导活动。通过发放“旅游投诉提示”“游客维权指南”“文明旅游 理性消费”等资料,设立咨询台,开展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和旅游维权常识等咨询活动,来宣传引导诚信旅游、文明旅游,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持续加强文旅市场综合整治。深入开展以春季执法、暑期整顿、秋冬会战等专项整治活动。重点针对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游”、超范围经营、强迫消费、欺客宰客、虚假宣传、旅行社合同等问题;去年累计开展了29次执法检查,其中集中检查6次,出动检查人员187人次,严厉打击“黑社”“黑导”扰乱市场的行为。三是积极推进我市旅游诚信建设“诚信经营单位”制度的实施。将旅游行业诚信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统一行动;并将文明旅游的行前教育、公益宣传、服务质量提升等工作,作为各企业“诚信经营单位”考核的主要内容,强化行业自律,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消费,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消费安全和文旅市场稳定。
近年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方便广大游客,不断提升旅游便民惠民服务。投入资金改版升级了三门峡文化旅游网,开办文化旅游公众号,在网站上及时向广大游客发布各种文化旅游信息。发行了三门峡市旅游一卡通,我市市民只需要花上60元钱就可以在一年时间内不限次数的游览我市16家A级景区。同时小假期和黄金周期间我市各大景区、民宿、星级饭店推出了打折、半价优惠措施,为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共有11家景区推出了的“豫见春天·惠游老家”门票免费活动,时间是2022年2月16日-3月31日,在我市A级景区扫码预约,可享受免门票等一系列优惠措施,供广大游客体验。
三门峡广播电视台: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个人容颜的“完美”。可是现在医疗美容行业水平良莠不齐,“假冒医生”“无资质机构”“收费乱”“维权难”等现象让很多人望而却步。所以,想请教一下,消费者该如何选择美容机构,以及消费者在进行医疗美容时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赵焕银
非常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美容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医疗美容,一类是生活美容。简单地说,医疗美容是损伤性或侵入性美容,生活美容是无损伤性或非侵入性美容。日常生活中,消费者提到的美容大部分是指医疗美容。
按照规定,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场所必须是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美容科目的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有4个二级科目,分别是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必须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备案。每个医疗美容科目均应配备一名以上相应专业的美容主诊医师,开展符合《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规定的诊疗活动,机构内的医生、护士必须持有相应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目前,三门峡市已审批的医疗美容机构有10家,主要有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医学美容科、黄河三门峡医院医学美容科、湖滨区常亮医疗美容门诊部、华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张琳医疗美容诊所、仝医生医疗美容诊所、牛清芳医疗美容诊所、灵宝市占克医疗美容诊所、灵宝延华医疗美容诊所等。
消费者在进行医疗美容消费时,想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必须做到这几点:
1、查看该场所是否是医疗机构,是否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中是否有医疗美容科或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
2、进行医疗美容的医生是否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最后备注栏是否进行主诊医师备案,备案主诊医师有备案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章。
3、在进行医疗美容时应和主诊医生签署“医疗美容治疗知情同意书”或“医疗美容手术同意书”,详细了解治疗或手术的风险。
4、治疗后复印病历,保留收费收据及美容单位的联系电话。
5、发现医疗美容机构有违法行为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携带就医证据。
主持人 杨占平
感谢各位发布人的详细介绍和精彩解读。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问题,发布会结束之后,可与相关部门联系,进行采访了解。
朋友们,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到基层超市调研群众消费情况,亲自把民生关切落到细微之处。消费是重要的民生,本场发布会重点介绍了2021年市消费者协会工作情况,以及相关单位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希望各位记者朋友用敏锐的视角、鲜活的镜头,继续关注民生、了解民意,继续关注消费者权益工作,多发现消费维权工作中的新亮点、新举措,为我市加快建强省级区域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新闻舆论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新闻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们,再见。
责任编辑:三门峡市